
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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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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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持续深化府检联动协作机制,推动检察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高效衔接,结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、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相关要求,永宁县检察院、县委政法委、司法局联合组建专项督查组,对全县 15 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达标专项督查。
本次督查采取实地走访、专题听取工作汇报、全面查阅执法卷宗等方式,紧扣行政执法单位落实执法事项管理制度、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、建强执法队伍建设三大重点,开展全要素、全覆盖督导检查。

督查过程中,永宁县检察院聚焦各单位已办结行政执法卷宗,围绕执法主体适格性、办案程序合法性、执法文书规范性、行政裁量基准适当性四大核心维度逐项核查,重点把关听证组织、法制审核、法律条文适用等关键执法环节,查实部分行政机关存在行政救济途径告知不准确、文书送达流程不规范等突出问题。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,检察机关坚持边查边改、立行立改,现场向相关单位反馈问题清单,同步听取行政机关意见建议;各行政执法单位对照问题逐项认领、逐条整改,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。对督查中摸排到的公益损害相关线索,统一移送永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跟进核查处置。
永宁县检察院将持续做实做深府检联动工作,依托自治区《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结合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出台的《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规范行政执法联动办法》两项制度机制,持续探索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新路径,以精准有力的法律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,为永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保障。